肥胖是愛情的頭號殺手?
在東加和非洲某些國家,他們認為女人越胖越好;泰國有胖女人比賽;中國古代的唐玄宗也喜愛胖胖的楊貴妃,這些「胖女人」的共同特徵就是,何等慶幸的在某些時代以及某些地方,被視為最美麗的象徵。
但是,這裡不是東加,也不是泰國,更不是古時候的唐朝,這裡是廿一世紀的台灣,一個「窈窕美女」、「越受越美」的價值觀當道的時代。據報導,台灣有八成女性認為體型肥胖影響感情路,男性則超過九成會拒絕與身材肥胖女性約會。前陣子我接受採訪時也很客觀的談到,九成男性喜歡苗條的約會對象,女性對男性體重則不會列為重要考量。由以上的比例可見,胖瘦已然是「成就愛情」的關鍵性指標之一,肥胖儼然成為了愛情的頭號殺手。
姑且不論「美」的定義到底是什麼?總是,每個時代總有每個時代各自的「審美」標準。所以我們生長在這個年代,「纖瘦」成為了人人追求的目標,為了愛情,也不得不順應潮流一下,能瘦就瘦。但是詹媽媽覺得,「想瘦」總是要適可而止,不應該已經夠瘦了,還想更瘦,畢竟愛情不應該完全單靠美麗的外表來維繫。
當然,情人眼裡出西施,許多男生喜歡瘦的女孩子;但是也有一些男女,是喜歡肉肉的,甚至是越胖越好的喔!我就曾經遇到一位男會員,他在條件欄上就寫上了「越胖越好」的字樣。據他說,胖胖的人,比較有安全感,而且心地更善良。所以,胖瘦當然不是或不或得到愛情的唯一標準,只是在這個年代當中,瘦的人在感情路上是比較吃香一點。
最後我還是要強調。愛情的好感可能來自於第一眼的外在好感,但是已經夠窈窕的、夠標準的身材,就不用再偏執的想一直瘦下去。我們當重視的,仍然應該是對方的內在美,能夠欣賞一個人的愛心與品格,這樣的愛情觀才成熟,也才不會一味的被這個社會所凝塑出的價值觀給牽著鼻子走喔!
上一則 回總覽 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