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不能一時衝動
螢光幕前,我們可以看到很多日劇或是電影,強調愛情的唯美與浪漫,情人們可以逢凶化吉,克服一切萬難,然後在燈光美、氣氛佳、劇情最高潮的時候閃電結婚,節目也剛好結束,留下的便是「王子與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之類的遐想。
別因衝動而不假思索地走進禮堂。 |
但是,螢光幕下,我們也可以看到電視劇或電影裡面的主角們,回到現實生活中,雖然戀情或緋聞備受矚目,新聞標題多是斗大的「讚美有加」,什麼「模範夫妻再添一樁,螢幕男女配成雙」、「俊男美女假戲真做,共唱結婚進行曲」之類的﹔但是閃電離婚的也常常被媒體揭露,不管剛結婚時標題下得如此美好?一旦離了婚,就會寫得讓閱聽眾覺得「xxx跟xxx離婚這件事情很大條。」
我想,閃電結婚,基於「衝動」的因素居多,因為「心動不如馬上行動」、「此婚不結成追憶」,所以有人趁著燈光美、氣氛佳、雙方喝的微醺、加上浪漫音樂營造氣氛,並且把結婚戒指都亮了出來的時候,「傻了眼」的決定了他們的終身大事。所以我們可以看到,「衝動」的一刻常常是最美的,最令人懷念的,有人當它是愛情裡面的精華。
但是,「衝動」有時也是最令人懊悔沮喪的,因為有人把「同情」或是「感動」當愛情,因此便衝動的接受這段戀情或婚姻,也許結婚的很多基本條件都還不健全,雙方的生活習性都還沒摸熟,只是因為感官受到浪漫氣息的薰陶,致使心裡產生感動而心軟,才「迷迷糊湖」接受了這段婚姻。其實,感動不完全等同於愛情的,作家蔡詩萍就曾說過:「我有把握回答的是,我可以被很多事感動,對愛情,我絕對不會因感動而去愛。」
感動或是同情,基本上是屬於心裡層面的衝動。另外最常見到的就是「肉體上」的衝動,這種必須「先上車後補票」,奉子之命而結婚的「出槌」(如果是早有計劃就令當別論),其實也是屢見不鮮。「生理衝動」的婚姻生活也會出現很多問題,因為這種是一種「不預期」的結婚,也許經濟基礎還沒有打好,也許必須中途輟學改變生涯規劃,也許另一半根本就不是你愛的,常常會造成日後的家庭問題或是令你後悔不已。
這麼說來,因為心理上或生理上的衝動,而必須成為情侶或是結婚的,一定都會有「悲慘的下場」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囉!因為「衝動」是一股助力,但是這股助力必須在「萬事具備」之下使出,才會達到它真正的功效,也許你們有一定的經濟基礎了,房子也有、爸媽也同意,雙方感情也到了穩定、互相認同的地步,就算是「製造衝動」或是不小心有了小baby,兩個人都還能坦然接受這突來的「喜訊」,並且共同邁向未來的婚姻生活。
衝動也不能只是「一次」就定終生,如果有機會多感受幾次愛的衝動,會讓你對兩人的愛情更加確定,因為對方會時時讓你感動,讓你常常感受愛的訊息。要知道一次不等同於全部,衝動也不等同於永遠,唯有結婚的要素的具備之後,才能讓衝動帶你們走向婚姻的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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