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負責條款」多 婚友社契約漏洞
作者: 游皓婷 | 攝影:劉若媺 TVBS台北 報導 – 2011年3月24日 下午12:52
單身男女想付錢加入婚友社,一定要把契約看清楚!消基會調查9家婚友社發現,業者利用「不負責條款」,撇清責任,包括「不保證」會員資料真實、正確,不對網站內容負責,讓會員隱私失去保障,明顯違反消保法,更有業者規定,繳錢3天以上不退費,消基會提醒,只要是上網付錢加入婚友社,7天內都可以主張退費。
廣告片段:「哇這麼正,誰呀,是月老銀行的人氣王Joyce,我們就要見面了。」
要幫單身男女找到另一半,婚友社大打廣告,不過消基會調查發現,民眾付錢入會,業者卻在契約上載明,無法保證會員身分的正確性,月老銀行在消基會的黑名單上,月老銀行回應,會加強網路會員的審核。
月老銀行公關Frank:「傳真雙證件、工作學歷證明,就可以使用(網路會員),我們也是非常鼓勵網路會員親自來到會館,(拿戶籍謄本)作實體認證。」
消基會認為,婚友社的服務條款不合理,包括愛情公寓、Eros-戀語、愛在線上,業者不對網站內容負責,還設定「除外條款」、會員資料,很可能會被其他廣告廠商蒐集,還有業者規定,繳費超過3天以上不退錢,違反消保法。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如果業者有說『3天以上不可以退費』,這樣的約定是無效的,消費者還是可以主張7天以內退費。」
婚友社會籍從2、3千到3、5萬都有,單身男女想入會找到另一半,業者擺出的「不負責條款」得先看仔細。
◎翻攝業者網站、翻攝YouTube
上一則
回總覽
下一則
編輯人詹媽媽華人姻緣網
日期2013-08-27
瀏覽5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