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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情說愛的幸福 |
─Save Nazanin |
作者:方 穎 |
收到一封轉寄來的電子郵件,內容提及一名伊朗少女Nazanin於2005年因為反抗三名欲強暴她及表妹的男人而導致「自衛殺人」,當時她十七歲,還是青少年。(伊朗法律:「女性九歲以上,男性十五歲以上,就可因謀殺罪被判處死刑。」死刑在罪犯滿十八歲以後才會執行。) 荒謬!是什麼樣的國家會讓女人們恐懼到得在大罩袍底下藏把刀子,藉以保護自己的生命及貞潔?是什麼樣的文化教導出來的男人,竟會拋下女子於危難之中獨自落跑?國家無法保護她們、不設法管束男人的行為,卻要女人們隨時膽戰心驚地貼身藏著武器以防性侵犯!? 上網支持請願、發完拯救文章後,又逛到一些站台,看到兩位當紅主持人產女及產後復出、交換育兒經及減肥術的新聞,幸福洋溢。地球的東邊在慶祝出生的喜悅,地球的中間地帶卻有一名十八歲的勇敢少女瀕死;人呀,投對胎與投錯胎的差別,竟是如此巨大。 女人選對國家投胎真的很重要,Save Nazanin的事件令人深刻認知到,一個對待女性如此野蠻、不友善的政府是多麼恐佈。根據統計,依朗是全世界處死女性刑犯最多的國家之一;依此類推,不難想像,她們大多都是暴力行為之下的受害者。這個國家還有其他許多可憐的少女們由於失去所謂的「貞潔」,已經被判處死刑;既然這是整個社會文化國家的制度,那麼受害者絕對不止一個。女人的性命及價值,在回教國家真的非常低賤。 同名的伊朗裔女孩、在2003年以「加拿大小姐」參選獲得「世界小姐」亞軍頭銜的Nazanin如此大聲陳言:「她不是罪犯,她是受害者。」。在伊朗不肯接受「自衛殺人」這個邏輯,堅持想將Nazanin絞死時,西方世界的媒體以「十七歲伊朗少女被判死刑」、「伊朗的女性、強暴與死刑」、「伊朗處死自衛殺人的少女」、「伊朗吊死被強暴犯攻擊的少女」等等標題,對伊朗施壓;由此兩種不同的邏輯思維方向,就可辨識出文明國家對於不尊重人權及女權的伊朗是多麼震驚與譴責。 有心力及能力爭取女權的人實在很幸福,因為世界上還有許多許多國家的女人,連人權都沒有。原來,想得到美麗人生,首先要選對父母、投對胎,然後才有要求甜蜜愛情的權利。原來,能夠時不時捶捶男人、要求男人說甜言蜜語,能夠自由地談情說愛,已經是一種莫大的珍貴幸福。原來,只有物質豐裕國家的人民,才有把愛情化為文字談情說愛的能力。 當我們因為戀人忘記談情說愛的紀念日而掄以粉嫩小拳時,有些女人根本沒有選擇終生伴侶的權力。當我們上網無拘無束地打下責罵戀人的潑辣文字時,有些人根本無力負擔買電腦及學打字的費用。當我們任性地打翻戀人冒著風雨、溫馨快遞來的熱騰騰宵夜時,有些國家的人根本沒有一餐飽飯吃。當我們因為戀人約會遲到、或是多看了帥哥美女一眼而大發嬌嗔時,有些國家的女人卻蒙頭遮面,無權濫用無拘無束的戀愛自由。當我們能放開一切世俗干擾或生存壓力,輕輕鬆鬆地談情說愛、甚至為了愛情尋死尋活、心碎神傷時,有人卻得為了爭取最基本的生存及人權而掙扎奮戰。 我們身處自由進步的國度,本身已是一種幸福。我們有心力、有能力追求美好甜蜜的愛情,而他人卻連生存都成問題,可見愛情是一種高尚的精神層次產物,基本生存需求滿足了,然後人類才有餘裕要求美好的愛情,「愛情與麵包孰重」的問題,於是得到了解答。 能自由地談情說愛,真是一種無上的珍貴幸福。衷心祝願Nazanin能得救,並早日離開家國,前往真正幸福的人權國度,然後,有餘裕自由地談情說愛,勇敢創造屬於自己的幸福人生。 P.S.:這則新聞,無關宗教、無關性別、無關國籍,這是一條寶貴的生命,是嚴肅的人權問題。以下為2003年「世界小姐亞軍」Nazanin發起的請願書網址,希望大家踴躍參與,救救這位勇敢的伊朗少女~http://www.petitiononline.com/Nazanin/petitio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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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穎,留歐文學碩士,曾任職外國駐台機構投資部門,已婚,現專事寫作,為「LJ窈窕網路雜誌」專欄作家,已出版《36計搞定金龜婿》、《壞一點,你就會更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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